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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人大首部分级诊疗制度的专项立法 《莆田市分级诊疗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为进一步构建新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推动改革红利进一步惠及百姓健康,1223日上午,我市举行《莆田市分级诊疗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从会上获悉,《莆田市分级诊疗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已于1025日经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1128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该《条例》为全国首部分级诊疗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11日起施行。

分级诊疗制度是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五项制度建设之一。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是重构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率的根本策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据悉,自2017年起我市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的“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试点工作,2019年又率先探索联合病房模式,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有效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总结已有的实践经验做法,制定出台本《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国地方人大第一部分级诊疗制度的专项立法,对于有效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短板,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配置,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25条,体例简单清晰,坚持问题导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立法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固定,包括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层级设置、职能安排、转诊衔接等内容。同时,将我市在分级诊疗工作中行之有效的联合病房等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作为立法的重点内容予以政策倾斜支持,完善分级诊疗促进制度体系,突出地方经验和特色;《条例》重在为引导促进形成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格局而制定制度保障,主要围绕政府职责、价格机制、医保政策、药品供应、薪酬倾斜、人才支撑、信息化建设、宣传引导等促进与保障措施进行具体规定,同时注重发挥中医药、家庭医生、医养结合在分级诊疗中的优势作用,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时报记者  翁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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