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春佳节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春节期间,盖尾派出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期间,民警走进辖区集市、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播放禁燃禁放宣传音频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政策,告知禁燃禁放的意义和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识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
下一步,该所将全力开展“禁燃禁放”工作,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林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