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10晚,莆田市公安局东埔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当夜22时30分许,一辆蒙A牌照黑色小客车由莆田方向驶入东埔街道。民警指挥该车辆接受检查,打开车门时,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当即要求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呼气式酒精快速检测棒显示结果为6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将驾驶员带回所里进行进一步核查。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黄某于10月10日下午喝了两杯白酒。晚上因家里有事,心存侥幸认为晚上不会被查,便驾车返回东埔。不想在忠东路中段被民警当场查获。黄某对自己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提醒广大驾驶员同志:酒精会导致人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一定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守住法律底线,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韦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