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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残家庭 共享社会福祉
【发布日期:2023-04-1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近日,仙游县残联会同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联合制定《仙游县“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贴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一户多残”家庭是以户口登记机关颁发的家庭《居民户口簿》为基本认定依据,具有本县户籍,在同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有2人以上(含2人)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共同生活、具有亲属关系、法定或事实赡(抚、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补贴标准与家庭残疾人数量相挂钩,不区分家庭收入和年龄限制,主要用于维持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困难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仙游县“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贴发放对象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残联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信息查询或数据共享机制,各乡镇(街道)残联应与各基层派出所(边防所)每个季度初开展户籍情况核查,由各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汇总已领取“一户多残”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家庭信息花名册,报所辖派出所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派出所在花名册上签署比对结果盖章确认,每个月县残联与县疾控中心、各乡镇(街道)残联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就死亡证明数据进行比对,当补贴发放对象出现户籍迁移、分户、亡故等情形的,应及时进行核增、核减,并从次月起调整补贴发放。

据仙游县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以家庭户口为单位,根据自愿申请的原则,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批,按照“智慧监督”平台运行要求,每季度由县、各乡镇(街道)残联和财政部门通过银行金融机构单独发放并转入申请人账户上,让广大残疾人家庭共享社会福祉。    (时报记者 吴芹芹 通讯员 林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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