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政协副主席赵爱红带领市、县(区)政协和市水利局有关干部,赴三明市开展学习调研,学习借鉴三明市在开展“委员河长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委员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元山村、清流县龙津河、大田县武陵溪、大田县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生态综合执法局、政协委员河长工作站等地调研学习。
赵爱红指出,要把“委员河长制”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作为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的务实行动,作为创新民主监督形式的具体举措。要重点围绕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内容,结合委员履职活动日、专项督导等,定期不定期开展视察调研。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委员河长”工作影响力,增强“委员河长”感召力,正向引导、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意识,带动河湖周边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管护相关活动,助力莆田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木兰溪流域治理的重大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我市河湖管护社会监督体系,2022年,莆田市政协推行“委员河长”工作。三明市在全省率先选聘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引领发动社会力量自觉参与护河管河督河工作,积极拓展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新载体,将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这对我市政协“委员河长”工作有学习借鉴作用。
又讯 4月6日上午,赵爱红主持召开“委员河长”工作座谈会,市政协人资环委、市水利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前往三明市调研学习“委员河长”工作畅谈感受和工作启发,并围绕如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委员河长”工作落地见效进行深入讨论交流。
就下一步工作,赵爱红指出,选聘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是拓宽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和发挥政协制度优势的新举措。要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立足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加强与水利、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络,积极探索“委员河长”工作与治水执法司法衔接的制度机制,增强巡河治水实效。要建立监督评价体系,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客观评价履职情况,并将“委员河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对县区绩效考核。要坚持培育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将一些好典型好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推动“委员河长”工作提质增效,促进“荔林水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廖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