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好了,今年政府又为我们残疾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这项惠残政策太暖心了!谢谢县残联和人保公司对我们困难群体提供无私的关怀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为我及时受理了意外伤害险。同时,获得相应数额的理赔金”。4月15日,来自仙游县盖尾镇仙溪村精准扶贫户林先生很高兴地说。
残疾人是一群特殊群体,他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参与社会实践当中比健全人更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从而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你意外我买单”,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充分让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自2022年1月起,仙游县为3.2万名持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保费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期限为一年。采取市、县财政2:8比例承担,无需残疾人个人缴纳。
据了解,残疾人意外伤害险分为普通对象和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两大类,普通残疾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每人每年保险金额为12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国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而产生的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医疗费用,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免赔额(每人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后,按照80%比例赔付,每人每年意外门、急诊和意外住院医疗费用合计最高保障金额为3000元,其中每人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为5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的,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人每天住院津贴10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建档立卡脱贫对象的残疾人的保障金额有所增加,如遭受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每人每年保险金额为15000元。每人每年意外门、急诊和意外住院医疗费用合计最高保障金额为5000元,其中每人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为5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的,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人每天住院津贴16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含既往症)身故的,每人给付慰问补偿金3000元。
仙游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蔡国照介绍,为进一步完善仙游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同时也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残疾人服务质量。仙游县残联和县人保公司联合出台残疾人意外伤害理赔政策,发出一次性告知书及宣传单,残疾人及亲属可持户口本、残疾人证、受益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到县人保公司二楼理赔科办理业务。 (时报记者 吴芹芹 通讯员 林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