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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
【发布日期:2016-06-0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在仙游县的18个乡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啦。“以前真不敢想啊!还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从银行贷到钱!”5月31日,仙游县三信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朱国宝凭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到了40万元“发展资金”,喜笑颜开地如是说道。这是该县金融系统发放的第一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标志着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正式在仙游县落地开花,让该县的农村土地承包权这个“沉睡资产”变成“活资本”。对此,仙游县人行行长王亚勇说,“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将有效盘活土地价值,扩大农民的融资渠道,是支撑农业规模化发展、迈向现代农业的一项制度突破!”
土地承包经营权,虽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利,但多年来农户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问题。由此,一方面,广大农民抱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金饭碗”却贷不到款;另一方面,农村又缺少抵押物,导致银行放贷一直存有顾虑。唯有尝试盘活“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释放土地的潜能,才能使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变为显性的资产。
在这样的背景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应运而生。去年12月底,仙游县和漳浦、建瓯、沙县、福清市等全省10个县(市)被列为全国232个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成为莆田市唯一入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名单。作为农业大县,仙游为何成为试点县?据介绍,近年来,仙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该县先继扎实开展并不断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加大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等配套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此次成功纳入试点范围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涉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发放的,以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通过土地流转合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的一种贷款,即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占有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债权的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办理借款业务。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被列入试点的该县人行、金融办、农业、国土等部门及早动手、先行先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5月初出台了《仙游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积极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将开创莆田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先河,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农民担保方式单一等“三农”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深化“三农”金融服务新亮点。
“为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拓宽lsquo;三农rsquo;融资渠道,有效解决普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抵押难、担保难等问题,我社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进一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帮助农户实现规模化生产,进而盘活农村金融资源,使农业农村发展获得有效金融支撑。”在发放现场,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孙志明说。据介绍,该县人行牵头协调县信用社、邮储银行、民生银行等创新“接地气”的金融产品,发挥好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担保价值,扩大授信额度,并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简化抵押贷款业务流程,并建立办理抵押贷款业务的绿色通道,特别要求仙游农行、仙游邮蓄银行、仙游农信社、仙游瑞狮村镇银行和民生银行等实行抵押贷款业务“十日办结制”,提高审贷、放贷效率,真正造福广大农民。 (陈国孟 李锦煌 颜庆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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