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和长远发展角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及餐饮经营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确保长江禁捕令行禁止。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经营范围中涉及“水产品”“江鲜”的销售、经营单位,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严查水产品索证索票等行为。严禁发布有关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今年以来,莆田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6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36家次,未发现有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行为。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张贴、发放“长江禁捕”等公益宣传资料,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野生鱼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营造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十年禁渔”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市市场监管局正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强化协作,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通过持续整治,努力实现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目标,使“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共识。 (何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