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仙游县召开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化水平工作会议,正式发布了《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品房消费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凡在仙游县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指住宅、办公、商业用房)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含非仙游户籍的购房者),均可申请获得政府财政补贴,给广大想在仙游买房置业的市民迎来利好消息。据悉,此举系该县史上含金量最高的购房补贴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其中,购买商品住宅的,按面积给予300元/m2的政府财政补贴,购买商业用房(含SOHO等办公用房)单价大于1.5万元/m2的(含1.5万元/m2),按面积给予600元/m2的政府财政补贴;购买商业用房(含SOHO等办公用房)单价小于1.5万元/m2的,按面积给予300元/m2的政府财政补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稳定商品房消费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求,促进仙游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仙游县农村人口及外来人口市民化,提升仙游县城市化水平,仙游县政府此次出台促进商品房消费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实施意见,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关于执行阶段性的购房补贴事宜,二是关于购房业主入户及就学事宜,三是关于鼓励房地产企业调整营销策略有关事宜。该《意见》的出台和实施,特别是《意见》中的购房优惠政策,引起了不少县内外市民的关注,对于提振楼市信心、增强社会预期、激发群众的刚性需求和改善性购房热情、促进该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根据《意见》,住宅、办公、商业用房三类购房均在补贴范围,按照该县往年销售面积预测,县财政将为此举补贴购房者约1.6亿元资金,其中出台商业用房(含SOHO等办公用房)购房补贴系为全省首个城市。除了享受相应补贴,该县还试行购房即可入户,购房即可就近入学的新政,以促进外来人口市民化。根据《意见》,对购买该县商品住宅(面积ge;65㎡)、SOHO以及按规定可以分割的商业房产(面积ge;45㎡,产权面积以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单元面积为准,不得擅自分割)、写字楼(面积ge;45㎡,产权面积以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单元面积为准,不得擅自分割)的业主,由县民政及公安部门在办理购房按揭贷款或全额缴纳购房款后,立即为购房者办理门牌证、户口入户等相关手续,做到收件后即办;购房者在办理入户手续后即可申请办理适龄子女(指购房者直系亲属)就近划片入学手续,由县教育局、相关乡镇(街道)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同时,该《意见》鼓励在仙游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以“低价跑量”为主基调,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加快房地产市场的库存消化;相关房管职能部门既要适应新形势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打通供需通道,也要坚决打击部分房地产企业借政府出台惠民政策而乘机抬升价格的行为,保障商品房合理出售,并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共同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陈国孟 张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