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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企业获省政府奖励200万元
【发布日期:2015-06-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日前,我市组织召开2014年度(第四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华昌珠宝)颁奖仪式暨经验分享大会。
会上,省市有关领导向2014年度(第四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华昌珠宝代表颁发了奖杯、证书和200万元奖金。颁奖仪式后,华昌珠宝代表介绍了企业创奖过程、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做法经验。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批准设立,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目的是为了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企业和组织加强质量管理,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该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市场评价、专家评审等方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全部评审工作不收费,每年度评审一次,每次授奖不超过5个,每家获奖企业由省政府奖励200万元,同时授予奖杯和证书。该奖评选工作从2009年开始已连续开展四届,全省共有16家企业获此殊荣(福州、厦门、莆田、南平、龙岩各2家,泉州4家,漳州、三明各1家)。该奖项是经企业申报、设区市质监和经信部门联合推荐上报,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申报企业指标公示、社会满意度测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监督抽查以及企业高层领导答辩,并经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省政府审定等严格程序产生。按照《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省质评办已于2015年5月25日已发文启动2015年度(第五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工作,第五届评审范围将扩大到服务业领域。
福建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奖”的建立和完善将激励我市企业向全国乃至世界标杆企业看齐,引领我市质量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这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立足点切实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促进莆田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郑育俊 杨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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