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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委网信办举行“户籍让国家惦记着你我”网上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6-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各位网络媒体的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户口、身份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但对户口怎么申报、怎么迁移、怎么办理身份证等还不是很了解。为此,莆田市委网信办特地以“户籍让国家惦记着你我”为主题举行网上新闻发布会,这也是莆田市委网信办举行的第二十场网上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简要介绍户籍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回答网络媒体朋友、各位网友的提问。下面,请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一下户籍方面的基本情况,有请。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谢谢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今天,我能够通过这个平台与各位朋友交流,感到十分高兴,我很乐意向大家介绍户籍有关工作的情况,同时也希望通过这种形式的互动,多听取、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工作。现在我简要介绍莆田市公安局户籍、身份证、居住证管理等有关情况。户籍管理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一项根本性的基础工作。准确的数据是各级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户籍管理制度与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密切相关。因此,户籍管理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几年,我市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系列的改革,全面放开“三投靠”,即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到进一步放开购房入户、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等,改革的力度较大,涉及面也较广,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的户口迁移。今年1-5月份,我市共出生申报1.9万多人,办理户口迁移1.6万人。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感谢莆田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所做的简要介绍!各位网络媒体记者一定想了解户籍管理更详尽的情况,好,现在就进入网络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网络媒体记者直奔主题,直接提问;莆田市公安局负责同志直接回答,提问现在开始,有请。

▲网帮帮记者:夫妻生育小孩,要如何申报户口?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公民出生要申报户口,监护人或者户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莆田网记者: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小孩,户口想随母亲申报,要如何申报户口?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非婚生子女,孩子随母亲,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夫妻离婚后,小孩要如何申报户口?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四)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申报出生户口登记。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莆田晚报网记者:莆田的新婚夫妇结婚后,女方户口要如何从甲派出所迁到丈夫乙派出所?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夫妻因结婚,女方户口要迁移到男方,需要提交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申请办理。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孩子未成年,户口跟随母亲,要如何迁到父亲那边?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孩子未成年户口从母亲迁到父亲那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收养证等法定证件或者司法文书、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之一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哪些华侨可在我市办理回国定居?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原户籍地在我省的国外中国公民及其户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可以在我市办理回国定居,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华侨来闽定居证》(签发未超过6个月的)、选择新立户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凭证;选择投靠他人的,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及与被投靠人的关系材料。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在外国所生的子女,持有中国护照,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华侨身份,申请在母亲家庭户内申报出生户口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定居通知书》;

2.末次入境持有的出入境证件;

3.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父母结婚证件;

5.国外出生证件;

6.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近照1张;

7.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公证机关公证,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人员翻译的中文译本,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由翻译人员签名。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已取得外国国籍的,是否必须注销国内户口?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公民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

1、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的外国护照,外国护照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人员翻译的中文译本,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由翻译人员签名;

3、公民已取得外国国籍,未申请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发现后,发函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中发现并通报给公安户政部门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某工业园区有一鞋厂,名下有一百多名员工,想设立集体户方便员工落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填报的《莆田市集体户设立和相关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房屋产权证件或租赁合同。集体户地址为租赁房屋的,还需核验出租人出具的同意在该地址设立集体户并准于户口落户的声明书;

4.单位指定集体户口协管员《居民身份证》。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在我市一公司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户口可以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吗?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设有集体户的,户口可以迁往单位集体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地所在的县(区)街道建制范围内(其中在荔城区或城厢区落户的,需是两区街道建制范围内)为集体户的,须提交申请人本人、配偶以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拟落户地所在的县(区)街道建制范围内(其中在荔城区或城厢区落户的,需是两区街道建制范围内)无房承诺。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之前因读书户口迁往省外高校集体户,现已大学毕业,可以把户口迁回我市吗?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可以,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原《居民户口簿》。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2018年在我市城区买了一套房子,现已交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现在想把自己户口迁入新房子,能迁吗?如果能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可以迁户口,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申报办理迁入手续。

1.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缴纳购房款税务发票;

2.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户口与父母在一起,父亲是户主,现在自己结婚了,想分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原户主即父亲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成年办理人员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申报办理。分户时,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原户内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一)夫妻;(二)未取得立户房屋部分产权或者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使用权的未婚子女及其父母。

▲湄洲湾北岸融媒体中心记者:父母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城区成年儿子户内,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父母和子女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事实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证》等法定证件或者司法文书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群众无法提供上述关系证明材料,迁入地派出所核查不到直系亲属关系的,群众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

▲网帮帮记者:一名群众今年23岁,户口在荔城区,现在想把户口迁到城厢区父母房产内,与父母同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私有房屋产权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四种材料之一。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业、办公用房),房屋产权证未办出的,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缴纳购房款税务发票;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关系证明材料之一:①能明确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②《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司法鉴定书》,③事实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证》;如群众无法提供上述关系证明材料,迁入地派出所核查不到直系亲属关系的,群众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

▲莆田发布记者:小孩在读小学阶段,想改个名字,要如何办理?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亲生父母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填写申请书办理。已年满10周岁的,小孩需到场签字确认同意。

▲莆田网记者:户口簿丢失了,要怎么补办?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户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内成员携带户主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参军人员户口要注销吗?怎么注销?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参军人员户口要注销,由本人、父母或户主携带户口本和入伍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莆田晚报网记者:家人去世了,户口怎么注销?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应当在1个月内,提交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到死亡公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窗口办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者其他死亡证明;

(二)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认定书;

(三)在境外死亡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确认死亡的《领事函》或者死亡公民境内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人民法院出具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或者宣告死亡判决书。

申报义务人无法提交该条规定的四种材料之一的,能够提交《火化证》,申报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现场作出《声明》,户籍民警给予当场办理死亡注销。

▲莆田侨乡时报网记者:请介绍下《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有哪些修改?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条例》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对相关社会主体责任、流动人口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条例》明确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报送的社会主体责任,规定了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房屋”“在当地就业”“在宗教活动场所住宿”的,由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采集和报送流动人口信息。《条例》将原有“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修改为“居住登记”,并且从进一步减轻流动人口负担的角度出发,取消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义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吸引各类人才向福建集聚、贡献力量,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户籍在外省的母亲带着8岁的儿子到莆田某镇探亲,准备居住一个月左右,该母亲和儿子可以申报居住登记吗?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七日以上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因此林某和儿子可以申报居住登记。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受理居住登记申报后,对材料齐全的,如何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如何办理?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受理居住登记申报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办理居住登记;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可以享受那些便利?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以下便利:

(一)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便利。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居民身份证是百姓日常生活中最常用、最重要的证件,当前居民身份证办理是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老百姓对此比较关心,也想更多地了解居民身份证的有关情况,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有关情况,好吗?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好的。群众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要到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时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未满16周岁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监护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福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能查询的无需提供)。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提供原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的,要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及《居民身份证挂失声明书》。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的收费情况和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工本费是每证20元;丢失或损坏补领身份证工本费是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是每证10元,身份证工本费均上交财政。自缴费成功之日起,办理普通证20个工作日,加急证10个工作日,省外异地身份证2个月。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省外异地办身份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在省外异地居住地只能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只能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居住证;②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③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④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⑤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公安部推出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所有人都能在省外异地办身份证吗?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不是所有人都能在省外异地办身份证。存在以下情形的,要求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不予受理:1.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省内能异地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吗?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从今年5月15日开始,在省内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本省户籍居民。

▲湄洲湾北岸融媒体中心记者: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要提交什么材料?领取时间要多长?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之一,向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后3日内。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发放居住证,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方便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有着重要且深远的意义。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关情况,好吗?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可以。2018年9月1日起,全国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之一的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本人人像和指纹信息。

▲网帮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发证时限、有效期、收费标准如何规定?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我省便民服务,现均为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五年。首次申请领取居住的,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莆田发布记者:户政业务进驻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有哪些单位?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城厢公安分局户政科,镇海、拱辰、凤凰山、龙桥、霞林派出所户籍窗口。

▲ 莆田网记者:全城通办能办业务范围、时限?

▲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全城通办”事项共35类99项,分为即审即办、流转办理和流转审批三大类,即审即办类指分中心各户籍服务区窗口受理后即可办理的事项,流转办理类指分中心各户籍窗口预受理后流转各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的事项,流转审批类指分中心各户籍窗口预受理后流转各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提交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核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户籍业务办理如何预约?

▲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

户籍业务办理可以这么预约:1、工作时间拨打6990000预约;2、微信关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点击预约取号选择事项及预约时间时段。

▲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今天,莆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同志就网络记者关心的户籍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并就户口办理、迁移、身份证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等问题作了详尽的回答,在此,特表示衷心感谢!莆田市委网信办举行的第二十场网上新闻发布会共回答了40个问题,信息量比较大,网友们可以从这场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体会到“户籍让国家惦记着你我”的真正含义,也了解了户口登记、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的基本知识。对此,也感谢网络媒体记者的积极参与和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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