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华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时,查获一起“借车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违法当事人及借车者均被处以刑事拘留。
近日,仙游县龙华镇金建村的陈某邀请徐某来到自己家中饮酒,一阵把酒言欢,推杯换盏之后,时间已是次日凌晨一点。结束后,徐某在明知陈某有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车辆交由陈某驾驶,并随车同行。当二人行至龙华镇国道“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点时,被正在此处开展疫情防控设卡的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陈某酒精检测仪呼气,测试仪显示酒精含量147mg/100ml,后经血样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8.72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而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徐某,在明知陈某饮酒的情况下,不仅不加以劝阻,还将自己的车辆交由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徐某实施刑事强制拘留措施。目前,二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陈国松林碧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