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下发了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1号),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取消代理报检单位和报检员注册行政许可后在简政放权方面的有力举措。
据介绍,新管理办法的优势主要集中体现在进一步降低了代理报检企业和报检员的准入门槛,简化了备案手续,缩短了备案周期。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对新备案代理报检企业不再实施现场审核,取消了对代理报检企业注册成本、营业场所、公司章程、报检员人数等限定。
据了解,我市现有代理报检单位6家,自理和代理报检员367人。记者在莆田检验检验局检务大厅现场采访一位代理报检员时,她称:新管理办法将有助于代理报检市场进一步开放,并有利于该行业的良性竞争发展。(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张中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