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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诗:诗歌的初心觉醒 ——《中国朦胧诗2018卷》序
【发布日期:2019-10-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李少君




朦胧诗已过去四十年,至今还在产生影响,除了历史政治原因,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是它唤起了诗歌初心的觉醒。

20世纪70年代后期,一批年轻诗人向外学习,在西方现代派的影响下,追求个性,寻找自我,呼唤人性的回归和真善美,具有强烈的启蒙精神、批判思想和时代意识,试图创造一种新的诗歌表达方式和美学追求,这就是所谓朦胧诗。

朦胧诗是一个诗歌新潮,朦胧诗主要的特点:一是其启蒙精神和批判性,高扬个人的权利,宣称“在一个没有英雄的年代,我只想做一个人”;二是对人性之美的回归,对日常生活之美的回归,呼唤真正的深刻平等的爱情、友情,比如舒婷的《致橡树》等诗。朦胧诗的新的美学追求,得到了以谢冕、孙绍振和徐敬亚为代表的部分评论家肯定,他们称之为“一种新的美学原则的崛起”。

但朦胧诗也被一些人认为写得晦涩、不顺畅,情绪灰色,让人看不懂,显得“朦胧”。确实,朦胧诗试图表达新的时代精神,创造新的现代语言,但因受制于时代受翻译体影响,再加上表达受时代限制导致的曲折艰涩,诗艺上还有所欠缺,未能产生更大影响,影响主要集中在历史价值上。

不过,朦胧诗还是开辟了新时期诗歌的潮流,其中一些艺术天赋较强的诗人,将诗歌带到了其源头,唤醒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诗心,比如食指、多多,包括更年轻一些的王家新,他也经常被划到朦胧诗派。

这里以王家新的一首诗为例,讨论何谓诗歌的初心。王家新在中国诗坛可谓大名鼎鼎,写作时间长达四五十年,但他一直很有活力,原因就是他的写作始终保持非常纯粹的初始感觉,他对每一株草、一朵花或一棵树,抑或晨曦的第一缕光、凌晨的第一声鸟鸣或天空飘过的一片白云,都保持着初见初遇的敏感,写出来总让人耳目一新,试以他的《黎明时分的诗》为例:

黎明

一只在海滩上静静伫立的小野兔

像是在沉思

听见有人来

还侧身向我打量了一下

然后一纵身

消失在身后的草甸中

那两只机敏的大耳朵

那闪电般的一跃

真对不起

看来它的一生

不只是忙于搬运食粮

它也有从黑暗的庄稼地里出来

眺望黎明的第一道光线的时候

一只海边伫立的兔子,对于晨曦的敏感,也就是对于光明的敏感,是这首诗的“诗眼”,诗人捕捉得恰到好处。这只兔子,我总觉得其实就是诗人本身,一直保持着对生活、对美和世界的一种敏感。这种敏感,源于还没被世俗污染的初心,也就是“童心”和“赤子之心”。

诗人的童心、赤子之心,就是不管多大年龄,不管经历过多少,你看世界还是依然感到很新鲜很陌生的,仿佛是第一次遇见,给你带来惊喜,给你带来激情,让你热爱。这是诗意的源泉。

只有这样纯粹的心灵,这种初心,才会有细腻细致的感觉,感觉到和发现世界的种种美妙。王家新虽然常常被称为知识分子写作,但始终没被繁冗的修辞技术淹没内心的纯真敏锐。按敬文东的说法,王家新是“用心写作”而不是“用脑写作”的。

朦胧诗里最好的传统之一,也许就是这个了。

李少君,1967年生,湖南湘乡人。曾任《天涯》杂志主编、海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海南省文联副主席,现为《诗刊》主编,一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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