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文广局获悉,新《莆田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将印发施行。
据了解,相比2011年12月颁布的《莆田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共四章二十五条,明确提出对示范基地实施包括申报、命名、巡检、扶持、服务等多个环节在内的全面综合管理,工作重心将由规范申报命名,向综合管理和支持服务相统一转移。
提高准入门槛。如增加了“运营2年(含)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含)以上”、“近2年连续盈利”等量化要求。
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对示范基地进行巡检评估,规定对存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手段骗取示范基地资格的”等6种情形的,将予以撤销示范基地的称号。
加强支持服务。对示范基地能够申请享受的一些政策支持给予阐述,如支持示范基地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打造知名品牌等。 (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