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莆出差的朱先生,入住城厢区田尾圆圈附近某酒店。第二天,朱先生赤脚走在房间地毯上,被房间内地毯下的一枚生锈的钉子划破脚底。朱先生立即前往医院进行包扎、打针,并按照医生嘱咐修养三天。
朱先生认为酒店的房间内有钉子,自己被钉子扎伤是酒店的责任,要求酒店给一个说法。而酒店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钉子不可能出现在房间内,想以免收朱先生一天住宿费的方式来解决。但是,朱先生却并不满意酒店负责人的赔偿方式,于是向城厢区工商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城厢区工商局立即介入调查,按照酒店作为经营者负有依法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酒店地毯没有打扫干净,致使消费者脚底被割伤。经调解,酒店同意免收朱先生三天的住宿费。 (陈颖 蔡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