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城厢区政府主办,城厢生态环境局协办,常太镇党委、常太镇政府承办的贯彻《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文艺汇演活动在常太镇举行。
本次文艺汇演共分为《山水篇》、《和谐篇》、《共建篇》三个篇章十二个精彩节目及互动问题环节。歌曲《在希望的田野上》《乡愁》、原创方言赞句《环境保护要自觉》等节目赢得了台下观众阵阵掌声,把整台晚会推向一个又一个的高潮。
据介绍,此次汇演活动是自《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城厢区开展以水环境保护为主题的首场大规模宣传活动,浓厚的地方文艺特色,寓教于乐的表现形式,吸引众多观众到场观看。作为库区的村民,现场的观众纷纷表示:通过观看宣传汇演,既丰富乡村文化,又增强库区水环境保护的意识,大家很乐意接受。
另据了解,为了保护和改善东圳库区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去年底市人大公布了《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并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实施。《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市环保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六章四十九条,明确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当分别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和Ⅲ类标准。条例重点对库区内一些常见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和归纳,规定二级保护区“向水体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及其它废弃物”“使用农药、滥用化肥”等12项禁止行为,一级保护区在上述基础上,增加“在水体中清洗衣物,器皿”“种植农作物、放养畜禽”等8项禁止行为。同时,对居民搬迁安置,垃圾和污水收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事项作出规定,着力解决污水收集管网建而不用,农村生活污水直排,耕地园地破坏性开发等现实问题。条例还规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公益林建设,生态库滨带建设等事项,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速生桉问题作出回应,禁止新种植速生桉,对现有的速生桉进行林分改造。 (时报记者 翁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