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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2.8万残疾人加入意外伤害险
【发布日期:2019-01-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为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仙游县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近日,仙游县残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为全县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保费由政府买单,无需残疾人个人缴纳。

据了解,针对普通残疾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的,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10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3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含)以内的,给付住院津贴500元;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以上三十天(含)以内的,每人每天住院津贴5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因病死亡或正常死亡的,每人给付慰问补偿金1000元。

针对建档立卡的残疾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的,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12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5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含)以内的,给付住院津贴800元;实际住院天数在十天以上三十天(含)以内的,每人每天住院津贴5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因病死亡或正常死亡的,每人给付慰问补偿金1200元。

仙游县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险种是保障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的惠民政策,能够缓解残疾人经济负担,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更好的为参保的残疾人提供便捷和理赔方式的有效途径。  

相关链接: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障贫困残疾人能够在遭受意外伤害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及时获得一定的经济理赔、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惠民政策,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事帮导致身故、残疾、烧伤、发生意外事故而住院医疗费用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病死亡或正常死亡等保险内容。

保险期限为一年,从201911日到20191231日结束。惠及仙游县2.8万名残疾人,发生意外时,被保险人在有效期内持二代残疾证、身份证、住院相关证明材料和银行卡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仙游支公司理赔科受理,客服电话:8595137(时报记者 吴芹芹 通讯员 林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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