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祖祭典源于宋,历经元、明、清,不断扩展充实。到清代,妈祖被封为“天后”,爵位达到最高规格。新时代的妈祖祭典,“典章”制度和内容基本沿承古制,有创新和发展。
湄洲岛的妈祖祭典,为“中华三大祭典”之一,是新时代自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了中华民族对至真至善美德的推崇。
妈祖祭典形式丰富多彩,一般有庙祭、郊祭、海祭、舟祭、家祭五种。庙祭规范,郊祭庄严,海祭壮观,舟祭普遍,家祭平常。
庙祭,是指在妈祖庙范围内举行祭典仪式,其特点是规范、严谨。古代,朝廷因事差官致祭妈祖达300多次,都是采取庙祭形式。清康熙五十三年,颁旨定妈祖为“女圣”,归列三圣之一,编入国家祀典,春秋谕祭,享最高礼节——三跪九叩、三击献醴。
郊祭,是指在都郊或市郊设立祭坛,对妈祖女神进行遥祭的形式。郊祭妈祖,最早在南宋绍兴二十六年,宋高宗在临安郊祭,敕封妈祖为灵惠夫人。
海祭,是指在海边奠祭妈祖。许多人对海祭感兴趣,云外有时逢庙拜,日西无事傍海行。
舟祭,是指在船上供奉妈祖神像,在出海时、归航时或遇大风大浪危急关头,对妈祖女神进行祭拜。
家祭,是指妈祖信众在家中设妈祖神位,每逢初一、十五日或妈祖诞辰与升天纪念日进行焚香,进供膜拜。
妈祖祭典,大多为民间民俗活动,也有官祭。明永乐皇帝,在南京天妃宫,举行御祭,由太常寺卿主持,配乐舞。那一次的妈祖祭,成为了真正的国祭。(游荔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