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3月15日起,《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与现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新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施行将有助于促进网络交易健康发展。今后,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据悉,按《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卖家有喜有忧
“电商网站七天退货、十五天换货是行业约定俗成的标准,但各家都设定了一定的门槛,比如无质量问题不能退货等,解释权都在平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施行后,无论是自营电商平台,还是天猫等平台上的卖家,都需要遵守7天无理由退换货。”一位电商业内人士称。
记者采访了莆田的部分淘宝卖家,在办法到来之前,还真是有点欢喜、有点忧虑。
从事鞋业贸易的林先生告诉记者,几年前他们在淘宝上开设网店,主营功能鞋,经过悉心经营,现在网店已初具规模。对于办法,他也提前了解了一番:“我看了一下,很多人在争议的lsquo;七天无理由退货rsquo;对我们影响并不是太大,因为此前淘宝已经有了相关规定,很多网店一直在这么做了。”
而对于交易平台任意调整网店“评级”行为,办法将予以打击,林先生更是拍手称好。他说:“我之前曾听过一个lsquo;皇冠rsquo;一万块的传闻,这对于我们这些辛苦经营的卖家是很大的冲击,现在有法规来明确规定,对商家也是很好的保护。”
大卖家表示不担心,小卖家却表示很忧虑。家住荔园小区的戴小姐在淘宝上经营一家女鞋店,对于即将实施的办法,她略有担心,因为这可能会催生更多的“试穿族”。“开这种店也是很辛苦的,要进货、上架、发货,还得忙售后服务,如果售后做得不好,网店的经营就不好,无理由退货很可能增加售后的工作量。”
●买家普遍欢迎
相比于卖家矛盾的感受,买家却是一致的欢迎。
在某单位工作的小薇,平日里只要有需要,就会上网“淘淘”。然而,这样的“网购达人”,在见不着,摸不着的网络面前也曾吃过亏。
去年小薇准备结婚布置新房,在网上淘了两把造型椅子,安装后觉得质量还不错,便立即在同一卖家处再购买了两把,不想第二次收到的货和第一次完全不同,不仅质量不一样,螺丝等也不配套,有一把的靠背甚至有裂痕。“和卖家联系,他们表示椅子都是出口的,不可能有质量问题。拍照发过去后,又说没有货换了。要退货又说要我们找快递公司出证据,证明到货的时候就裂了。”在经过无数个电话沟通后,小薇放弃了,“费心劳力的,太郁闷,算了。”
如果按照即将实施的新《办法》,小薇之前的网购就不会那么闹心了,可直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有了相关规定,如果商品出现偏差等情况,都好办了。”
专家认为,法律只是一方面,市场的规范还要靠行业自律以及消费者自身规范诚信,逐渐培养成熟的网购环境,这也需要电商平台负起责任。新规的实施会鼓励更多的人尝试网络购物,市场也会变大,最终的方向是不断规范市场,带动消费者的购物欲望,拉动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