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因校车或接送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新学期伊始,荔城交警大队组织民警上路检查运载学生接送车辆,重点检查校车及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质、校车车况、安全装置等情况。当天,在荔涵大道与南少林路交叉路口检查发现,驾驶人许某驾驶闽B28577(荔城区博爱学校),存在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根据相关规定,现场予以扣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同时,执勤民警通过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知识、剖析事故案例,使校车驾驶员紧绷安全精神不放松,要求校车驾驶人认真落实相关安全制度,切实做好学生接送安全工作,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格按照规定行驶线路和时间行驶,并定期对校车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做好校车的日常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张萍 挚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