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达2013年度农民用水协会管护经费50万元,主要补助民政部门批准、管理规范的农民用水户,每个协会补助1万元,用于协会管理的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其中仙游县15个,荔城区16个,城厢区8个,秀屿区11个。 (林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