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莆田市口岸泊位建设取得卓越进展,莆田海事局作为水上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一直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地方港航经济发展,多措施助推辖区泊位施工建设。
该局首先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前期规划,提供技术咨询,做好水工作业许可申请服务指导,告知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法律法规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办理施工许可等工作打好基础。其次,主动指导,做好沟通。积极组织、参加泊位工程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为通过通航安全核查提供海事专业技术指导,并组织做好信息沟通,积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其三,主动走访,加强监管。主动走访项目建设方,申明水上水下活动的安全要求和施工作业船舶的安全标准、要求,对安全应急预案等提出指导意见,同时加强施工附近水域的巡航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保证现场施工作业安全。
2017年,莆田港湄洲湾东吴港区1-3号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申请获交通运输部批复,9、10号泊位新增外贸作业点通过省级验收,14号泊位顺利通过通航安全核查;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8号化工专用泊位通过验收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国务院批复同意秀屿港口岸更名为前田港口岸并扩大对外开放,并新增东吴港区8个泊位和湄洲岛北部1个客运泊位。下一步,莆田海事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口岸开放管理机制,完善口岸新增作业点开放、口岸日常管理、船舶进出口岸审批工作制度与执法流程,持续推动莆田港航经济卓越发展。(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尤文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