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莆田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今年1至7月,福建检验检疫局依法对邮寄进境的禁止进境物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其中仅福州口岸邮寄入境海参99批次、273.5公斤,燕窝46批次,33.47公斤;鱼肚14批次、28.52公斤。
据了解,今年初,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其中,燕窝为新增的禁止邮寄进境物,海参、鱼肚为新《名录》中规定的禁止邮寄进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类中的水生动物产品类型。
莆田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些邮寄入境的高档补品均无相关手续、证书,品质差异大,食品安全风险很高,且可能传播疫病。据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加上又有传统文化的进补观念,使得传统高档补品消费“温度”不断上升。人们购买高档补品的渠道多种多样,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方式就是通过邮寄渠道由国外入境。
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由国外寄件前应充分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林锦堂 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