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好交易毒品,对方却失约,一怒之下就上门持刀追砍贩毒者,日前,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查,2017年2月12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联系被害人林某欲购买冰毒,双方约定在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赤岑小学门口交易,然而,陈某在约定地点等了一个多小时,林某仍未出现,陈某觉得林某在耍他,心中气愤,先是在电话中与林某发生口角,随后,又驾车前去寻找林某,途中还购买了一把菜刀。寻到林某后,陈某就持刀追砍林某,砍伤其背部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林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遂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林婧 翁三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