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 侥幸心作祟终被捕
【发布日期:2017-11-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2017年4月23日22时许,在莆兴路青山城路段,犯罪嫌疑人陈某兵驾驶的小型轿车前部碰撞赵某阁,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赵某阁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兵驾驶小轿车逃离现场。2017年5月23日,秀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陈某兵负事故主要责任,赵某阁负事故次要责任。经鉴定,赵某阁因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为重伤二级。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其在肇事后为何逃离现场,虽然其在第二天早上7点去派出所投案,但嫌疑人在肇事后逃跑,没有报警,没有对伤者进行救助,驾车逃离致现场被破坏,其去投案也是经过他人劝说,因此仍然认定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属于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故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兵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提醒:开车务必小心,避免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积极救治受伤人员,维护好现场,切忌不要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翁三丰 林俊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