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济市场监督管理所12345接到群众投诉称:大济镇龙坂村树下生产组有人晚上用沥青拔猪头毛,产生难闻气味,影响了周围环境,并且食品存在着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大济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向大济镇政府汇报。
经过部署,大济镇政府组织市场管理所、镇食安办、派出所执法人员立马联合到该镇龙坂村进行调查核实查处。经查,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业主林文扬用松香脱猪头毛,地上有“福明”松香甘油酯包装袋1个,松香甘油酯半袋,5个冰柜里面放着猪头,“福明”牌松香甘油酯标示注明着宁都县福明林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8。执法人员对4罐松香甘油酯依法现场取样(其中两罐取样于未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装袋中,两罐取样于加工脱毛的锅中)。
据了解,该加工店于2014年8月27日设立,之前通过购买未经加工的猪头直接转卖给南泰工业区一个名叫志伟的,从中赚取差价,后因利润太低,于2017年5月1日开始,猪头利用松香脱毛加工后进行销售。其所使用的松香甘油酯是托人从南泰工业区一个名叫志伟的手中购买,属于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由于购买数量较少,没有办法提供票据,但是从购买方那里可以提供厂家发票,证明该食用松香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
大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大济食品购销站进行猪头进货渠道进行调查核实取证。执法人员对松香甘油酯的核实,从现场检查情况及当事人介绍,使用标示着宁都县福明林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福明”牌批号为201608的松香甘油酯,属于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可以用于猪头脱毛。
5月9日,大济市场监督管理所将抽样检查样品送福建东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进行脱毛剂定性分析。5月31日,该所收到福建东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意见书(福建东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2017)质鉴字第0038号),其鉴定意见为受鉴脱毛剂主要成分均为松香甘油酯类物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松香甘油酯可以作为畜禽脱毛加工助剂。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已可认定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其猪头的进货渠道为大济、度尾食品站内屠宰户;其使用的脱毛剂符合国家规定。应可认定食品方面不存在隐患。
下一步,大济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继续联合公安、食安办等部门跟踪监督,一旦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 (陈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