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莆田海事局了解到,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我国港口建设费将从港口局移交海事局征收。为做好本辖区港口建设费征收接管工作,保障平稳交接,顺利开展工作,日前莆田海事局执法支队与秀屿港海事处相关人员主动走访了莆田港务集团、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码头业主及代理等单位和部门,详细询问了内外贸进出口流程、船舶装卸作业流程、货物进出港口须办理手续及相关单证样本,并收集了上述单位对于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接下来,该局执法支队将与秀屿港海事处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对港口建设费征收流程进行梳理,根据《福建海事局征收港口建设费准备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莆田海事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港口吞吐量及货物种类,做到“货物流转、货物类别、港口作业”等心中有数,为确保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的“平稳接管、应征不漏”奠定基础。 (杨飏 林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