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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林元超
【发布日期:2015-08-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李福生

2014年3月14日早上,林元超儿子告诉我,他父亲去世了。老林是心脏病发,最终医治无效,撒手人寰。对于这样的消息,我自然感到很突然,这怎么可能啊?前几天,我和一位同事到医院看望老林,老林还和我聊了家常hellip;hellip;
1988年初,莆田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需要一名美工,经过反复考核,我从基层单位调来任宣传干事,和经理在同一个楼层上办公,我的办公室离他的办公室只隔着两间房子,而且办公室上半部是用玻璃隔着,几乎是天天见,时时见,十多年来,和老林虽是上下级关系,但与老林交往的往事,就像放映电影一样,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地出现在眼前,让我无刻不怀念这位老领导和兄长。
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莆田市。1984年4月,由于行政体制调整,撤销“福建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莆田分公司”,成立“莆田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4年 6 月,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任命:林元超为莆田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副经理,主持日常工作。市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发行科(包括宣传、片库、器材、检片室等)、财务科、放管技术科等。35毫米影片由发行科计划安排放映;16毫米影片由发行科调配仙游县、莆田县电影公司及城涵辖区影片代理发行。
林元超经理首先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积极发展集镇电影院和售票点,改善农民看电影条件,朝着从室外到室内,从包场到售票的方向发展。并积极推行承包责任制,改革电影发行放映经营管理。1985年起,对16毫米影片除固定售票点按月安排影片外。其余电影节目采取分开挂牌、自由选择的办法,按片定场定租。特别是对省定的新县、庄边、平海、常太等到四个贫困乡、村的电影片租实行优惠减半的政策,以解决老、少、边、贫困地区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1986年,莆田市城乡共放映电影82030场,观众达5576万人次,放映收入375万元,发行收入177万元,超额完成福建省文化厅下达的计划任务,公司四项业务指标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新成立的公司正是在感应改革开放的时代鼓点中,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抢抓机遇,咬定发展不放松,不断成长壮大,迈上一个又一个新台阶。
老林每天工作都很忙,这位一米八十个头、身材魁梧的公司经理,如一位气定神闲的军人,精明而内敛。他用无声的行动影响大家,作为领头人,自身正,则民风正。十多年中,印象最深的是每天老林第一个出现在办公室门前,每天下班后很久了,却常常看到他办公室的门开着,人还不走。老林这个人活得很真很纯粹,他待人处世也十分简单。他治理企业很有一套,身上既有帷幄运筹的大将风范,又有文人的豪爽浪漫,和他相处十多年,很少听他议论人们是非,对于外界对他的各种不敬,他几乎不予理睬。上任不久,公司制订了相应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制度约束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公德意识自然不断增强,也逐步形成了求真、创新、和谐、发展的企业精神,刚成立不久的公司风清气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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