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累计发放贷款1835万元,用于扶持46家农户、企业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项目。为建设生态旅游经济区,今年1月,仙游县农信联社与旅游局签订《“农家乐”乡村旅游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商定按照“有效扶助、控制风险”的原则合作开展信贷资金扶持服务。个体户(合作社)、企业最高授信额度分别可达300万元、1000万元。
据介绍,这项“农家乐”信贷产品具有利率定价优惠、还款方式灵活、贷后管理顺畅等特点。为保证产品服务质量,该社在全县金融机构首家推出“一公开、三承诺”的“阳光办贷”制度,即公开办贷信息与流程,客户只需凭身份证即可办理申贷登记;承诺5个工作日内作出贷或不贷的答复,不向贷款人吃、拿、卡、要等“廉政准则”,两日内调查核实客户投诉并作出相关处理意见。而且,申贷对象如若难以提供有效抵押物的,可降低担保条件,只要提供具备代偿能力的保证担保即可。信贷资金如果投向基础设施或大型设备等特殊情况,贷款期限可由1-3年延长至5年,抵押贷款最长可延至10年。另外,农村“二女户”和困难党员经营“农家乐”还可享受小额贴息贷款。 (时报记者 马冰青 通讯员 陈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