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前两个月该局共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66份、金额306.45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和65%,受益出口产品主要有鞋类、农产品、轮胎、纸制品等。
据悉,《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从2006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智利对原产于中国的7900多个税目号下的产品给予关税优惠待遇。该协定实施4年多来,莆田检验检疫局共为辖区企业出口智利产品签发优惠产地证1304份,金额4696万美元,为辖区产品顺利出口智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除了发达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可以签发优惠证书外,我国的自贸区建设也不断取得进展,我国与东盟、智利、秘鲁、亚太自由贸易协定、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都已建立了自由贸易协定,这些明显利好就是为自贸区企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我市外贸出口企业应抢抓出口贸易的新战略机遇,积极利用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政策来促进对外贸易与投资合作。(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肖美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