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林某被湄洲派出所刑事拘留,而林某用假证办卡恶意透支3万元竟是为恋爱经费。
原来,林某今年30岁,以打工为生。2010年,他交了一个女朋友,可每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让他囊中羞涩。于是,林某用一张假身份证,申请了一张信用卡。林某将信用卡作为他谈恋爱的“经费”,和女朋友K歌、吃饭、逛商场都刷这张卡。短短几个月,林某消费了几十笔,总额达3万多元。银行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发邮件、寄信催缴欠款,王某不但不理睬,还多次变换工作和住址,逃避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款,两年都未还款。今年6月24日,林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湄洲派出所刑事拘留。
一些刷卡人认为刷信用卡后不还钱只是“占便宜”而不犯法,实际上,刷信用卡恶意透支已涉嫌信用卡诈骗,小心被拘留。湄洲派出所所长朱金龙介绍,市民刷信用卡透支本金超过一万元,到还款日后超3个月、银行催缴两次以上仍拒不还款的,警方就可能以涉嫌信用卡诈骗而将持卡人刑事拘留。今年3月1日起到8月31日,警方将集中开展“破案会战”打击信用卡诈骗案件。 (郑育俊 郑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