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农村“造福工程”将于今年6月份开始动工建设,“石头厝”改造安置户在2012年12月底前至少建成一层封顶,春节前争取多数安置户能够搬上新居。
据介绍,我市各县(区、管委会)与市政府近日签订了《2012年度“造福工程”目标责任书》。今年我市“造福工程”即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安置计划任务数为1319户,涉及5735人。
根据省政府关于“五年内完成闽东南石结构房屋的拆迁重建或改造加固工作,提高城乡建筑工程抗震防灾能力”的要求,去年,我市组织精干力量,对居住在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区的石结构(承重构件采用石楼盖板、石梁、石柱)房屋需要改造安置的农民开展普查,确定2012年度仙游县95户、446人,荔城区238户、1184人,城厢区6户、31人,涵江区134户、256人,秀屿区842户、3798人,北岸开发区4户、20人开展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安置工作。
为了将这一“造福工程”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我市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提倡集中安置,鼓励支持以政府为主导、群众积极参与的模式,实施成片改造安置,重点鼓励支持100户以上的村庄整村搬迁,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区。通过成片改造搬迁,引导散居石结构房屋的农户和村落向县城、集镇、中心村集中,统一在安置小区内集中安置。
我市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安置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规划选址。集中安置小区规划选址重点把好三个关:一是符合城乡规划,尽量靠近城镇、工业园内、中心村,选择适合农民生产居住的地块,建设公共设施、服务设施相对配套,自然环境协调的住宅小区,实现人居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二是符合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严格用地标准,集约节约用地;三是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带,确保安置群众远离地灾威胁,避免二次搬迁。
我市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安置还将采用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重视建筑设计,提升乡村建设品质。安置小区强化规划设计,加强地方乡土特色村庄塑造,保护乡村空间环境风貌,避免城乡景观趋同化。引导建设有农村特色的农舍、院落、街道,优先选择地方建材和施工工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对集中安置小区,将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小区整体设计和房屋单体设计。
为确保安置小区建筑质量,市政府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对四层及以上或集中统规统建的房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并办理相关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三层以下的农户自建房,可自行选择农村建筑工匠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施工质量、安全由建房村民和参与建设各方共同负责。(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朱玉清 肖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