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涵江区工商局把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有效地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纠纷不出村居。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探索“无讼消费”新模式。为了提升12315消费纠纷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该局依托大调解机制,着眼“从源头化解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大调解延伸机制,将大调解机制延伸进村居。以白塘镇江尾村、梧塘镇新丰村为示范点,将调解关口前移,联合区法院以“无讼村居”创建为平台,着力开展“无讼消费”创建工作,促进文明村居、法治村居、和谐村居、幸福村居建设,促进“平安涵江”建设。“无讼消费”的建设为化解纠纷、维护群众利益提供平台,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进入2012年以来,该局联合区法院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无讼消费、无讼村居”示范点建设经验,要求全区各街道、乡镇最少在二个以上村居开展“无讼消费、无讼村居”建设,现已初具规模,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章立制,搭建平台,建立“无讼消费”新规范。区工商局、区法院与试点村居经过认真地研究探索,利用“三化”逐步抓好“无讼消费、无讼村居” 建设。签订协议,促进建设规范化。区工商局、区法院与白塘镇江尾村和梧塘镇新丰村三方共同签订《调解衔接暨“无讼村居”共建协议书》,将“无讼消费、无讼村居”共建内容规范化。依托涵江12315在村居设立的消费维权站点硬件基础好、办公设施完备、调解员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原有的调解办公室增设法官工作室,设立巡回裁决庭,增设无线视频对接设备。村调解员、当事人双方只需在江尾村调解室内,就可以通过视频对话设备与人民法院、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实时沟通,同时由法官和12315工作人员共同对当事人的咨询与调处实时进行网上调解。加强沟通,促进建设常态化。区工商局、区法院与白塘镇江尾村和梧塘镇新丰村三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区工商局、区法院对江尾村和新丰村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内容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同时由江尾村和新丰村调解员代表对近期在村内作出调解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交流,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完善载体,促进建设专业化。区工商局、区法院在江尾村和新丰村建立消费维权点、法官工作室,根据需要在江尾村开展巡回调解、巡回审判。对经过村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消费纠纷、经营纠纷案件,由区工商局消费维权点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双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确认。对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案件,由区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对于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的,由区法院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并在法官工作室现场受理、当场审理、快速裁决,确保纠纷案件不出村居,做到案结事了,共筑和谐。
爱民惠民,民生优先,提升“无讼消费”新成效。随着“无讼村居”的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向基层的村居延伸,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纠纷化解能力明显增强。自2011年试行“无讼村居”建设至今,共受理村民投诉233件,成功化解233件,纠纷解决率100%,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50万余元。 (明信 宁勇 凤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