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中心已成“森林公园”,小孩在林中戏耍
近年来,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我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建章立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公园规范化管理、节约型绿地建设、立体绿化推广及城市历史风貌保护等建设管控工作,园林绿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让莆田更加美丽。
据介绍,我市于2003年和2009年先后两次组织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普查,第一次普查审定古树名木共27株,其中国家一级古树名木13株,国家二级古树名木14株;第二次普查是结合《莆田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进行,列入登记的古树名木共284株(含第一次普查审定的27株古树名木)。截至目前,第二次普查的古树名木已全部登记建档,实施挂牌保护,并根据《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保护范围划定绿线。据统计,建档并存活的古树名木有277株,古树名木保护率达97.5%。
我市建立了石室岩、广化寺、国欢寺、莆田六中、绶溪公园、岱埕村,沁东、沁西村、双福村、下横山、嵩山寺等“十大”古树群生态保护区,确保这些生态保护区成为城市历史、文化永久的见证。
近年来,我市还积极推广立体绿化,由原来只注重增加平面绿化面积,逐步向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模式转变,制定并实施了《莆田市开展城市立体绿化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沿线做好垂直绿化;并将城市主次干道沿线单位的实体围墙改建为通透栏杆,并按要求进行绿化、美化;另外,城市主次干道沿线单位门前应常年摆放花卉和绿色植物,并做到及时更换;同时,城市建筑物有条件的,应在屋顶进行绿化。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莆田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明确保护对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良好的保护、管理和发展。同时,市住建局也发出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通知,重点加强湄洲岛、凤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重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风景名胜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在“创园”期间,我市制定了《莆田市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提出严格保护现有绿化成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科学规划设计、推进科技研究、提倡应用乡土植物、大力推广节约型绿化技术等措施。 (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朱玉清 薛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