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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正在迈向滨海宜居城市
【发布日期:2011-08-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我市城市湿地保护十年规划出台,白塘湖城市湿地公园等十一项目列入保护开发——

莆田正在迈向滨海宜居城市

白塘湖城市湿地公园一角

炎炎烈日下,秀屿区土海生态湿地公园一期工程正在热火朝天地施工之中。该项目总投资3.3亿元,其中一期游览区765亩,规划建设入口景观区、休闲娱乐区、湿地净化展示区、隔离带等。该项目的建设是我市实施的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十年规划的缩影。
据介绍,我市城市规划区位于福建省中部,莆田市的东南部,涉及兴化湾、平海湾和湄洲湾三大海湾及木兰溪、萩芦溪和延寿溪三条主要河流,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生物多样性高。湿地在城市规划区中发挥了极大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然而,随着人口急剧增加、城市扩张、工农业用地开发,天然湿地被占用,湿地用途被改变,湿地环境受污染,生物多样性受破坏,湿地面积日益减少,湿地功能和效益明显下降,进而威胁着人们生活生产安全。为了在2015年达到“较宜居城市”目标,2020年建成“宜居城市”,2030年前将我市建成滨海宜居城市,《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强调了“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市住建局委托我省有关单位对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湿地进行了现场调查,在获取湿地资源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2011年至2020年的城市湿地资源十年保护规划。
该十年规划分为近期目标(2011年~2015年)和远期目标(2016年~2020年)。规划要求我市完善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法制体系;建立湿地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广开募资渠道,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科学研究,扩大对外合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
近期目标(2011~2015年)是全面查清本区域湿地现状,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湿地的认识,形成关心湿地、重视湿地保护的环境和氛围,通过严格执法、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涉及湿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机制等多方面措施,遏制随意占用湿地、擅自改变湿地用途或严重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导致天然湿地日益减少的趋势;遏制滥捕湿地野生动物或严重破坏湿地生物资源的行为。采取保护性开发方式对重点湿地区进行保护与利用,建立湿地管理机构和部门间有效的协调机制,为莆田市湿地保护计划有效实施提供管理保障。
远期目标(2016年~2020年)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湿地监测体系;通过综合治理使部分退化的湿地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生态功能明显提高;天然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湿地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双赢的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列入我市城市规划区湿地资源保护性开发的项目是:土海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白塘湖城市湿地公园、湖石果城市湿地公园、兴化湾湿地、木兰溪河口与下游湿地、延寿溪湿地、萩芦溪湿地、牛头尾岩石海岸、莲池澳沙石海滩。适度开发的项目是:城市内河湿地、近海与海岸湿地。


链接: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是一种独特的、价值最高的生态系统。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控制土壤侵蚀、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维持碳循环、保护海岸和提供天然产品源等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据联合国环境署2002年的权威研究数据显示,100平方米湿地生态系统每年创造的价值高达1.4万美元,是热带雨林的7倍,是农田生态系统的160倍。同时,湿地还是许多珍稀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基础,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特殊的意义。由于湿地所具有的多种功能和价值,湿地成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趋向的主要领域,从而造成湿地生态系统受严重的破坏。湿地保护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时报记者 郑育俊 通讯员 朱玉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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