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化厅组织召开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省级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认为该规划纲要符合有关规定,建议上报省政府予以批准。据了解,我省目前尚未批准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湄洲岛管委会主任唐炳椿告诉记者,2008年9月25日,中国政府在向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交的《妈祖信俗申报书》第4点“保护措施”中已作出了“设立湄洲岛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承诺。2009年9月30日,妈祖信俗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中国首个信俗类世界遗产。
为此,湄洲岛管委会从2009年10月起组织力量着手对妈祖信俗这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具体项目、表现形式、文物、自然景观等进行全面普查,对其文化内涵、外延和文化价值等进行系统地归纳整理,数易其稿,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初步编写了《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送审稿)》。今年7月21日和10月13日,省文化厅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规划纲要》的编写结构、删繁增减、规范用词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后在省艺术研究院专家的帮助下,最终形成了本《规划纲要》。《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11年至2025年。
建设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妈祖信俗保护,妈祖文化传承和发展,弘扬中华文化精神,开展对台对外文化交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祖地文化”建设和进一步增强妈祖文化“连接两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纽带作用”,实现国务院、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将福建建设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的战略部署,维护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提升妈祖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力,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时报记者 郑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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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在一个历史文化积淀丰厚、特色鲜明、价值突出、存续状态良好的特定区域内,由政府主导、群众自主、社会参与,共同对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其保存、生存的社会经济环境,传承发展地域文化的生命力,构建人与文化、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以促进该地区文化、自然、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