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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大病统筹 最高个人补偿达17.63万元
【发布日期:2010-07-0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7月7日,记者从我市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补偿发放仪式上获悉,全市102名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或家属领取到204.47万元的大病补充补偿金,此前,他们已领取了普通住院封顶线4万元或特殊门诊封顶线3万元的补偿金。
据了解,这102名参合农民是经严格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符合大病统筹补充补偿条件的,他们也成为全省享受政府大病补偿金的首批参合农民。其中住院97名,报销补偿199.98万元,人均补偿2.06万元,门诊5名,报销补偿4.49万元,人均补偿8980元。获得最高的个人补偿金额达到13.63万元,加上4万元封顶线,累计补偿达到17.63万元。
市卫生局农卫科科长何黎仙告诉记者,为了让老百姓真正看得起大病,2009年我市在确保全市整体基金不出险的前提下,制订了全市2009年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补偿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试行大病统筹补充补偿, 并列入《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重要内容,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按3元/人提取大病统筹基金,对患者普通住院超过4万元封顶线,特殊门诊病种超过3万元封顶线的剩余可补偿费用的按照70%比例进行补充补偿,普通住院封顶线为20万元,特殊门诊10万元。
我市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补偿人均补偿费用达到2万多元,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减少。今年我市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补偿被列入省医改方案内容,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标志着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从对一般疾病保障逐步向大病,特别是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疾病的保障延伸。
今年我市新农合又取得了新的历史性突破,参合人口已达249.55万人,今年筹资总额将达到3.74亿元,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50元,最高支付封顶线达到6万元,为我市农民年均收入的8倍以上,有效缓解了农村参合人口的看病就医经济负担。(时报记者 郑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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