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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短波
【发布日期:2013-09-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农资市场监管实现“双零”

今年以来,城厢区农资商品质量投诉率为零,违法行为发案率为零。该局严格农资经营主体的前置审批条件,认真核定登记事项和经营范围,同时,对辖区所有农资经营户重新审核主体资格,对不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责令停止经营活动。该局与农资经营户订立《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和《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要求农资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账。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农资销售旺季每周巡查二次,淡季每周巡查一次。(蔡清清 陈宇 林塘)

电子银行方便仙游城乡居民

近年来,仙游农信社把发展电子银行业务作为服务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有效手段,不断倾斜资源,加强营销,提升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社累计累计发行借记卡107802张,发展POS机、福农通等特约商户2632户,签约短信银行47830户、网上银行4174户,布放小额便民点306户,布设ATM取款机、CRS存取款一体机、DST自助终端等自助设备60台,且今年来电子交易占比58.17%,同比增加16.68个百分点,同比增幅40.2%。 (陈国孟 黄瑞洪 陈艳)

工商查处未标明生产日期食品

近日,涵江区白塘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涵江区白塘镇上梧村某超市巡查时,发现黄某经营的超市柜架上摆放的一排蛋糕包装存在异样,食品的标身上未标明生产日期、生产地等基本信息,属“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这10个枣泥蛋糕。经查,黄某销售的枣泥蛋糕是今年7月从一厂家推销员上门送货所得,进货价2.6元/个,销售价3元/个,共进货20个。除被查获的10个枣泥蛋糕外,其余10个已售出。上述无生产日期枣泥蛋糕货值金额为60元,违法所得4元。鉴于黄某销售无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涵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关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等规定,决定对黄某没收违法所得4元,处罚款人民币2096元,并对10个枣泥蛋糕予以没收。 (赖腾 林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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