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买到的是商家所谓的“千足金”手镯,回到家却发现手镯搭扣不是“千足金”,而是含金量较低的18K金,找商家理论却遭遇“行业潜规则”。近日,仙游县枫亭镇的沈女士遇上了这么件糟心事,感觉上当受骗的她将此事向仙游县工商局投诉。
前几日,沈女士在仙游县枫亭镇一家珠宝店购买金手镯,商家向她推荐一款标注含金量99.9%的“千足金”手镯,沈女士十分满意。回到家后沈女士觉得手镯搭扣成色较暗,仔细一瞧,发现搭扣内印有“750”黄金含量印记,请教行家被告知手镯搭扣不是“千足金”,而是含金量75%的18K金,两者价格相差近一倍。沈女士立即找珠宝店交涉,珠宝店解释说搭扣用18K金是工艺所需,而标注“千足金”则是行规其他珠宝店都一样。一气之下,沈女士拨打了12315。
经调查核实,工商人员认为沈女士购买的手镯标注的是“千足金”,部分配件却非“千足金”,商家未详细说明,仍以“千足金”价格出售,有刻意隐瞒的嫌疑,不能以所谓“行业潜规则”来规避责任,经批评教育,珠宝店为沈女士补上了相应的价差。
在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黄金首饰一定要认清黄金首饰的质量检验标识和印记,要求商家详细告知金含量和成分,同时保留好购物凭证,必要时可拨打12315维护自身权益。
(陈国松 纪子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