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起福建检验检疫局在福州检验检疫局、福清检验检疫局、福州机场办事处试点实施“多点报检”模式,这是检验检疫部门先行先试,再探索通关便利化实施的又一惠企措施,为下一步在我市实施“多点报检”模式带来了福音。
据悉,“多点报检”模式是继实施福建口岸进出境通关单无纸化、直通放行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后,在探索缩短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企业货物进出方面推出的又一工作思路。实施“多点报检”模式,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内任何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出入境货物报检和放行手续。该模式以企业诚信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实施检验检疫各个流程工作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管理。
新模式改变原来按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应首先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入境货物应首先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转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检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大大方便办理货物申报、单证提交等相关手续,企业报检人无需往返口岸和货物目的地两地办理报检手续。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报检审单、受理、计收费和通关单签发工作,口岸和目的地机构所需实施的检验检疫业务流程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内部流转,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新模式还使内陆企业办理进口检验检疫手续更加便利,实现检验检疫关口向内转移,试点货物除在口岸实施检疫处理外,其余检验检疫后续工作一律在目的地实施。
目前,福建检验检疫部门首先选择3家出入境企业作为试点,试点的货物也是自福州马尾、福清江阴、福州机场口岸入境的货物,且目的地为福州检验检疫局、福清检验检疫局和福州机场办事处辖区范围。
福建检验检疫局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扩大包括莆田在内辖区范围内的“多点报检”模式试点范围,企业可以按照自愿、检验检疫机构审批原则,向备案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多点报检模式实施企业承诺书》,保证严格遵守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相关检验检疫工作。莆田检验检疫部门正积极准备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指导服务。 (林锦堂 傅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