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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市公安局连续4年获评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3-01-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市公安局再次获评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这是该局自2009年以来,连续4年获此殊荣。
2012年,市公安局共承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案30件。该局将提案办理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副市长、公安局长卢炳椿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就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解办理任务,明确具体的承办部门和领导。卢炳椿和市公安局其他领导先后30余次走访提案委员,现场听取意见建议、沟通解决问题。各承办部门将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内容,精心制定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市公安局将加强与委员联系沟通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有力提升提案办理满意度。
据悉, 自2009年以来,市局始终坚持政协提案“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协调抓、承办科室具体抓”的督办工作机制,注重办理实效,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提案在改进和加强全市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政协委员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度和支持度。连续4年来,市公安局承办的100余件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委员反馈“满意”达100%。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詹望月 黄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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