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白塘工商所积极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与副所长、片(段)长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和《段长监管责任书》,将辖区的所有食品经营户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监管责任人,做到“户户有人管、人人有户管”。同时,加强对段长工作情况的督查,全面使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经济户口管理系统等,达到市场食品经营主体户数清、信息准、资料全、处处留痕的要求,实现监管网络化。 (林静 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