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秀屿区的老年人搭上了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和新农保试点县的“首班车”,有关部门正着手办理参保申报登记事宜,从今年10月起,该区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的居民可按月领取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
2011年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和新农保试点县名单于7月份公布,我市秀屿、涵江被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和新农保试点范围。根据新农保试点办法,今年10月份,秀屿区现有60周岁以上的7.5万人农村户籍老年人将可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补发7月至9月的基础养老金。
根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7月起,我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年满60周岁的,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现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新农保试点则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林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