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在福建省海防工作会议上,莆田海事局被福建省海防委、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军区司令部、福建省军区政治部联合授予“福建省海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受到福建省委、省政府的表彰。据悉,“十一五”以来,莆田海事局忠诚履职,海上搜救工作成效显著,辖区没有发生一起有海事责任的重特大水上交通和船舶污染事故,本省本辖区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四项指标”持续保持为零等。 (时报记者 林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