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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
【发布日期:2011-06-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近日,我市出台了新规定,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并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新农合健康持续发展,确保新农合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按照《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考核标准,新农合基金管理风险高低分为A、B、C三个等级。评为A级定点单位,实行简化监督,1次/年检查;评为B级定点单位,实行常规监督,2-3次/年检查;评为C级定点单位,实行强化监督,4-6次/年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对于新纳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度全部按照C级定点单位管理。 (时报记者 马冰青 通讯员 林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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