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获悉,今年起,仙游县提高县德安医院、县福利院、县光荣院、县麻疯院等“四院”院民的给养标准。这是自2007年来首次调整生活标准。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经济水平提高和物价水平的上涨,县德安医院、县福利院、县麻疯院、县光荣院等“四院”院民的给养标准偏低,不能较好地满足收养人员生活、康复、医疗的正常需要。据此,为使广大院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该县特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四院”的院民给养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县德安医院、县福利院(成年院民)、县麻疯院院民给养标准提到400元/人月;县福利院弃残婴给养标准提高到600元/人月;县光荣院院民给养标准从2010年6月1日起提高到510元/人月。据介绍,提高“四院”给养标准后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审计、民政、财政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陈国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