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此举将减轻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的影响,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
据了解,此次纳入联动机制的补助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月CPI同比涨幅达到3%且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6%时,各级政府应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补贴和失业保险金补贴,补助标准为: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6%,城市低保对象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元、农村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0元;之后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每人每月增加补助2元;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10%以上,城市低保对象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20元、农村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8元。当月CPI同比涨幅未达3%或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未达6%时,停止启动联动机制。 (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