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每年4月起逐步进入汛期,为做好我市2011年防汛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莆田海事局提前做好各项防汛抗灾的准备工作。为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无事故,该局对辖区客渡船、两岸直航船、危险品船舶、无动力船舶、在内锚地抛锚的船舶、电煤运输船、系泊船厂码头修造的船舶以及主、副机、锚机状况不佳的船舶、拖带的船舶、首次来港船舶等重点船舶进行详细排查,视情况采取提供安全信息、航线指导、护航服务等。 (林塘 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