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省工商局王应涛副局长、市人大陈国林副主任、市政府李辉龙副市长、市政协张美宣副主席以及市经贸委、市司法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参加,市工商局领导、全市工商系统机关干部等200多人参加。
活动仪式上成立了“莆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同时,在正荣时代广场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包括律师咨询台、真假商品辨别台、消费体验台等)及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图片展;在涵江区垃圾场进行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物品活动,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食品、酒类、饮料、鞋服、电器等商品,估值近200万元。
2010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接到消费者咨询、申诉及举报共计13019件,其中咨询10223件,申诉1921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1744件,调解成功率90.8%;举报875件,办结率100%。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2010年,全市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案件2398件,案值229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起。
据悉,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涵义有三方面:首先,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其次,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三,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把“消费与民生”确定为中国消费者协会2011年年主题,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自觉把维护消费者各项权益这个消费领域的重大民生问题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目的和归宿,更加注重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着力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良性互动,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 (见习记者 翁志鹏)